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(CRPD) 公平參與 機會平等 權益保障
聯合國於2006年通過聯合國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(CRPD),而台灣在2014年通過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施行法,為保障具各種障礙類別的個人能順利生活,且同時尊重個別差異與個人自主性。
CRPD的原則:
- 尊重他人、尊重他人自己做的決定
- 不歧視
- 充分融入社會
- 尊重每個人不同之處,接受身心障礙者是人類多元性的一種
- 機會均等
- 無障礙
- 男女平等
- 尊重兒童,保障身心障礙兒童的權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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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易讀版:
https://crpd.sfaa.gov.tw/BulletinCtrl?func=getBulletin&p=b_2&c=C&bulletinId=1241 - 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:
https://crpd.sfaa.gov.tw/BulletinCtrl?func=getBulletin&p=b_2&c=C&bulletinId=56 - 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施行法
https://crpd.sfaa.gov.tw/BulletinCtrl?func=getBulletin&p=b_2&c=C&bulletinId=62 - 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(CRPD)簡介折頁
https://crpd.sfaa.gov.tw/BulletinCtrl?func=getBulletin&p=b_2&c=G&bulletinId=202 - 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(CRPD)系列海報
https://crpd.sfaa.gov.tw/BulletinCtrl?func=getBulletin&p=b_2&c=G&bulletinId=18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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